小朱跟他的女友开着他的新车出去兜风,那是一辆车厢狭窄的流线型小跑车。他车子停在寂静的路边,经过一阵爱抚后,女孩羞怯地跳下车,跑向附近的一块草坪。但当她发现小朱并没有跟上来时,不禁娇嗔:“在我的热情消失以前,你赶快给我下车! ”
小朱挣扎了一阵后,沮丧地说:“在我的热情消失以前,我下不了车。”
某日,眉黛嫣去快餐店就餐,闻伙计吆喝,荤菜5元,素菜3元,遂问:何以为荤?何以为素?答曰:可见动物尸体者,荤也;只见植物残骸者,素也
某就像无法判断一个貌似健康的人是否有肝炎一样,我们也无法判断一个看上去很正派的人是否有婚外情。肝炎与婚外情当然没有关系,但时至今日,它们共通的一点是,都一样地流行和泛滥。
这本是一个爱情萎靡的年代,年轻人的爱情越来越不像回事,婚外情却大放异彩,有愈演愈烈之势。爱情自由得没了谱,惊动了神圣的《婚姻法》。
但是,有谁能说,告别爱情已逝的婚姻,与自己所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重大过错”、就是非法的呢?
幸好有伟人的那句话撑腰,“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一些不爱情离婚的人才不至于像多年以前那样,失去名誉、前程和财产。而不久的将来,这样的人就要在时间和财产上付出代价了。
代价当然是要付的,这是因为要对与自己共同生活过的人有所安排和交代,是责任心和道义使然。
然而,且慢,还要分居三年。离婚的人多数已不年轻,大好年华已所剩无几,却还要让宝贵的生命消耗三年――彼此折磨,心无宁日。对于没有婚外情的那一方,这难道不也是一种耽误吗?
多年以前,是不想离婚的那一方在拖,到后来,众人都对这种“拖死他”的策略不以为然了。若新的《婚姻家庭法》得以通过的话,则是由它来把少数人不那么高明的行为演变成法律行为。且不说在中国,一个家庭只有一套房无法分居,即使能分居,三年一过,不是也得离吗?
缘分已尽,何不好聚好散,放生别人,也为自己寻找新的机会,处于弱势的一方能从有婚外情那方被拖得疲惫不堪的痛苦里得到什么呢?
这是一个是非标准越来越模糊的年代,好与坏,对与错,并不是那么黑白分明。与其致力于确定婚外情属于非法,还要分居三年才可被判决离婚,不如去保障弱势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真正地得益。曾听说过的一个事例是,夫妻俩白手起家,艰苦奋斗十几年,积聚的财富有上千万。到头来男的有年轻漂亮的新欢,要抛妻弃子(而且是三个)另筑新巢。而他的原配只是个无一技之长的农村妇女,她没有力量与他抗争。离婚时,男的几乎悉数转移财产,女方和三个孩子得到的只有区区40万。这是值得新的《婚姻法》作出努力的地方。
无论是离婚自由的现在,还是离婚没那么容易的将来,爱情的力量仍然巨大,“致命的吸引力”仍然致命。对于追求美好爱情的人来说,付多少代价都可以在所不惜。不管是否非法,想离的始终会百折不挠地离。
从前有三个酒鬼,走在一个荒芜人烟的沙漠。
突然看见一个阿拉丁真神答应给他们每个人三个愿望。
第一个酒鬼说我要一瓶XO和一个金发女郎马上送我回家。
第二个人说我要一瓶人头马和一个比金发女郎漂亮十倍的女郎把我也送回我的家。第三个人想了想说在给我来瓶二锅头和一只烤猪我没有喝好顺便把他们俩都叫回来。
我的老婆虽然既不漂亮也不温柔,但是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智力超群。她有着超常的判断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常作惊人之语,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生活虽然平淡,但她的妙语时不时能给我一点意想不到的惊喜,为了和大家分享我的惊喜,特地总结了一下她比较著名的言论,举出最让我佩服的十大例子:
1.有一段时间我打她呼机她总是不回电,问她,她说:“我把呼机关了。”“为什么要把呼机关掉?”“公司常打我呼机叫我加班,我关了呼机,他们就呼不到我了。”
2.后来她买了一个手机,有一次她出门忘了带手机,从街上打公用电话给我:“老公快帮我给小芳打个电话,告诉她到麦当劳门口等我。”“你自己为什么不打?”“我手机没带呀!”
3.有一次看到地摊上卖莲蓬,老婆问:“怎么卖?”答:“一块一个。”“这么贵啊,三块两个卖不卖?”
4.有一次我和她出门,两个人只带了一把家门钥匙,她要去菜场,让我先回家,把钥匙留给她。我问她:“为什么要把钥匙留给你啊?”她说:“这样等会儿我回家,你就不用下来给我开门了。”
5.有一次听录音机,她一不小心按了录音按钮,我叫道:“快停掉,你把带子上东西抹掉了!”她不去按录音机却上来捂我的嘴,事后她解释道:“只要我们不发声音,带子上的内容不就抹不掉了。”
6.看电视新闻看到一半,她说:“快帮我按一下暂停,我要去洗手间!”
7.她说:“唉,明天又停电,什么事也做不成,只好躺在床上看一天电视了。”
8.唱卡拉OK,她用电视机摇控器上的选台按钮来选歌曲,都按出电视新闻来了,她还不明白:“为什么王菲的歌要配警察破案的画面?”
9.两个人搬电脑,她说:“这么重啊,你为什么搬之前不先删掉点东西?”
10.最后我把上面写的给她看,本以为她会不好意思笑的,不料她看了两遍,抬起头迷惑不解地问我:“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有一位读者看报,报载:一群歌迷争抢某歌星签名,其中一位少女不慎摔倒在地,头重重碰在转门上,其状十分痛苦。
他看完该报道后,对身边的王大豪说:“这一碰,说不定给碰傻了。”
王大豪颇为同情:“真是雪上加霜!”
晚上家人喜欢抱着两岁的果果到院子里看月亮。有一天家人都在看电视,电视里演着一个漆黑的夜晚,忽然外公问果果:“果果,月亮在哪里呢?”
果果不加思索地说:“在咱家呢!”
路过一商场,空然有人在么喝。
处女-处女,清仓大处女啦~~~(我汗,这么大嗓门,我不会耳背吧)
走进餐馆,正巧一小伙子召服务员过来:小姐,给我来包卫生巾!
(汗,这哥们够强!)
出来去路过菜场卖猪内的摊,甲:你什么时候收摊?乙:早呢,等我的肉卖完了再走。
(晕,自己肉没了还能走?)
结婚这天,新郎穿的衣服又肥又大。新娘不高兴地问:“这身衣服不是按你身材定做的吗?”
“是啊!可这一阵子,为满足你提出的那些条件,我东奔西跑得都瘦下两圈儿来啦!”
中学的时候班上有个男生语文挺好的,但普通话很不好,所以每次老师都叫他朗读,练习发音。一次语文课,学习余光中的《乡愁》,他站起来了念:“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他念得小心翼翼 “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
“后来啊/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里头。。。。。
全班笑翻……
原文是“后来啊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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