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乡下来的女孩子,是班上的超级资优生,因为成绩优异,所以高中毕业后,被准许保送到台北某个出名的大学就读。乡下的女生既清纯又纯朴,哪比得起台北女生的时髦与流行,所以她常是同学的笑柄。经过一年多的耳濡目染,她也成为一个爱打扮的女孩了。本来脸蛋就不错的她,打扮起来更是吸引人,使她成为很多男生追求的对象。而她也交了一个名门世家的学长,两人陷入热恋。
因为彼此实在太相爱了,他们终于发生了进一步的关系,女孩子也怀了孕。因为乡下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使得女孩认为这一辈子是跟定他了。可是正直青春的学长却不这么想,于是就用了“父母亲不接受”的藉口,抛弃了女孩,并给他一笔钱去堕胎。
女孩失望的回到乡下的老家,她的父母认为这简直是天大的耻辱,于是就把她赶了出来,并要跟她断绝关系。可怜的女孩,在伤心之余,偷偷取了抛弃他的那位学长的一搓头发,放入上衣胸前的口袋,跳楼自杀了。
她的尸体很快被人发现,警察在现场验尸时,许多群众都围了过来。其中一位,正是抛弃他的那位学长。一个在现场的道士注意到了女孩尸体胸前的一搓头发,道士似乎了解了,于是很不确定的问在现场的一位青年与女孩是否有过什么关系。果然不出道士所料,这个人就是当时抛弃女孩的学长。那学长一五一十的说出他是如何对待她的,道士对他说:“你完蛋了,绝对完蛋了。”他很紧张的问什么意思,为什么说他会‘完蛋’。道士回答:“这个女的死后变成鬼,或许会听不到、也看不太清楚,她之所以要取你的一搓头发,是为了死后能透过你身上的气味来找你,她有太深的怨恨了!所以要找你寻仇。”那男的很紧张,问道士是否有避免的方法。
道士对他说:“方法有是有,但是却无法完全避免。”道士算准了有一天那女鬼准会来找他,于是在那一天,倒是将他身上贴满符咒,叫他躲回家中床底下,在床上放一件他的衣服。并且嘱咐他千千万万不可张开眼睛。“你绝对、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可以张开眼睛,因为这女子死状实在太凄惨了,你一张开眼睛,就算没被害死,也会被活活吓死。”
他为了保住性命,就听了道士的话,到了女鬼会来的那一天,他整天都躲在床下,不敢出来。夜晚很快就来临。当教堂的钟敲了十二下,过了不久,他就听到‘吱呀……’门被打开了。碰碰碰……碰碰碰……那女鬼果然来了。碰碰……他听到这声音,马上想到道士说的‘绝对不可张开眼睛’,他闭紧眼睛,捂上耳朵,祈祷天快亮起来。
那女鬼向僵尸一样,碰碰碰……跳上楼梯……碰碰碰……越来越近……吱呀……房门开了,碰碰……“找不到……”女鬼发出尖细的哀嚎,把他吓坏了。碰碰碰……“找不到……”那男的想:找不到就快走吧!。
女鬼在房中绕来绕去,直说著“找不到”,而那男的则是一边祈祷,一边念阿弥陀佛。忽然……“找到了……”是ㄧ个凶狠粗糙的声音。“什么?怎么可能会找到我?我完了!我完了!”他快吓坏了!但又因好奇且不相信的心态,他将眼睛睁开一个小缝……啊……
隔天早上,在他的屋子,警方发现了尸体,脸色苍白,眼睛嘴巴张的特大,把群众都吓了一跳,尸体看起来像是曾受到很大的惊吓。事后,道士非常百思不解,他明明躲在床下,为何会被找到呢?于是就像警方询问那女子死时是如何死的?原来她自杀时,是头先著地摔死的。道士恍然大悟,那女鬼是用头跳着去找那男生,但她却是头下脚上的倒著跳,所以那男的躲在床下,反而容易被找到。
如果我还活着,那我快七十岁了,我能想象我的头发全白了,或者全掉了,弯着腰,弓着背,和满堂子孙在一起。不过,我不喜欢那样,我讨厌衰老,非常讨厌,甚至可以说是对衰老充满了恐惧,所以,我还是感到自己是幸运的,至少我自己觉得我依然还是二十岁,尽管我只剩下了一把枯骨。
山谷里的花儿开了又谢,有将近五十次了,于是,我学会了靠这个来辨别年份,这样算来,今年应该是2000年了。除此以外,下雪也能帮我辨别时间,冬天里,山上的雪特别大,把枯草全掩盖了,当然也包括我,我就隐藏在白雪之下,偶尔太阳出来的时候,雪线下降,我还能露出半个头盖骨,白色的骨头和雪的颜色融为一体,就象我活着的时候穿着白色的风雪衣在作战。
一开始,我连美国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只看到天上的美国飞机扔下的黑色炸弹在雪地里爆炸,许多人被炸死了,有的人被炸成了碎片,手指头和肚肠都是一节一节的,好不容易才拼成个整尸,却发现拼错了,把两个人拼在了一起。更多的人是冻死的和雪盲的,漫山遍野,有的时候我真的羡慕那些冻死的人,我猜他们都是在安静中死去的,没有痛苦,更重要的是身体完整。他们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保持着各种姿势,有的握紧了枪站岗,有的张大着嘴说话,还有的手舞足蹈着。他们浑身晶莹剔透象一件件雕塑一样,我不知道后人有没有冰雕,这就是我们那时候的冰雕。看到他们,我那时候既害怕又羡慕,因为那些被冻死的人死得实在太美了。可是后来,春天到了,冰雪消融,有些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就开始发出了恶臭,据说来年的春天,长津江的两岸臭气熏天蚊蝇成群。
一只虫子在我的肋骨间爬着,它也许是把我的肋骨当成迷宫了。这里的动物非常多,有时候兔子会在我的骨盆底下挖洞,然后第二年生下一窝小兔子。也许是这里埋的死人太多了,据说每一尺的土地下都有死人骨头,所以动物很多人反而少。将近五十年了,自从我在这儿安了家(尽管不是出于自愿),除了最初的几年因为军事重地而常有南朝鲜或美国的军队来往之外,此后我就很难再见到活人了。四十年前,偶尔还有人到这儿来挖人参,他们衣衫破旧,看上去营养不良。又过了十年,就再也见不到挖人参的人了,而到了大约二十年前,我开始看到有人到这儿来拍照片,他们穿的很漂亮的衣服,个个白白胖胖欢声笑语,也许南朝鲜的劳动人民也真的实现社会主义了。在十二年前,我甚至见到了一大群人,为首的一个好象穿着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火炬,真奇怪,这些人大白天的点什么火炬。后面的人每个人的衣服后面都印着五个圆环的标志,上面三个圆,下面两个圆,各有各的颜色,就象过节似的。
下雨了,秋后的天气就是这么多变,雨点透过野草敲打在我的骨头上,湿润了我的灵魂,最好永远都这样,细细的小雨,冲刷我的尘土,从我踏进朝鲜,到现在,五十年了,我还从没象样的洗过一次澡呢。我只能靠大自然的雨点来洗我的骨头。但有时候这雨真该死,它使我的肌肉和皮肤加速腐烂,早早地使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至于下大雨的时候则是一场灾难,在七八月份的雨季,我全身的骨头被大雨浸泡着,有时不太走运,山洪爆发,许多石头会从我的身上滚过去,把我的骨头弄得几乎散架。至少现在我的大多数骨头都已经开裂了,骨髓暴露着,在炎热的夏天会发出磷火,有好几根脆弱的肋骨早就断成好几段了。我无力地张着嘴巴,那些雪白的牙齿却奇迹般地完好无损,这样子真可笑,如果被妈妈看到,她也许会难过得去死的。
死后最初那几年,我一直在愤怒中度过,到了十年以后,我希望那些偶尔来巡逻的南朝鲜士兵能把我埋掉,但没人这么做。到了二十年以后,我对南朝鲜人失去了希望,我开始日夜期盼着朝鲜人民军能够打过三八线来,又过了十年,我的这种希望也破灭了。到了四十年以后,我近乎绝望了,我孤独地躺在这里,望着天空,望着每一朵飘向西面的云。我不再对朝鲜人和美国人报以希望,我只希望我的中国能够来把我掩埋,我不需要进烈士陵园,我甚至连幕碑都可以不要,我只想让泥土覆盖我,那些芳香的泥土,浸染过我和我的战友们鲜血的泥土。在这片地下,我一定能够见到他们,他们和我一样年轻,我们快乐地相聚在一起,可以在地下享受和平,也可以在地下和那些美国人继续战斗。
黄昏时分,夕阳如血地照射着我,仿佛又使我回到了血腥的战场上。我忽然听到了脚步声,似乎有许多人,从山谷的另一头走来,渐渐我还闻到了活人的气味。有人来了,我看见了,是一大群南朝鲜人和几个美国人,他们的装束与几十年前已完全不一样了,他们的手里拿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象狗一样在草地里寻找着什么。快过来啊,快到我这儿来,我需要你们,就象过去我需要你们成为我的俘虏一样,来吧,快来,靠近我――发现我――掩埋我吧。如果你们心肠好,最好把我送回中国去。来啊。
谢天谢地,他们真的来了,他们看到了我,一个美国人,面无表情地探下了身体,用手摸着我的头盖骨,比划了几下,象验收一件样品般的看了半天,最后,他说了句:“从头盖骨分析,这是个蒙古利亚人种,从遗骸身上残留的军服可以判断为中共的士兵。总之,这东西不是我们要找的。真讨厌,怎么在这儿找到的全是些讨厌的中国人?让他妈的中国人永远躺在这儿吧。”
忽然,一个南朝鲜人高声地叫起了什么,于是那帮人都围了过去,我能看到他们在草堆里找到了一根骨头,然后美国人又拿出了一个奇怪的仪器对那狗骨头般的东西照了照,最后他兴奋地说:“诸位,我宣布,我们终于找到了美国士兵的遗骸,仪器显示,这是一根高加索人种的小腿骨,即便不是美国人,至少也是联合国军中的英国人、法国人,或土耳其人。这是一个重大成果,让我们向这位勇敢的联合国军士兵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于是,所有的人都脱下了军帽,对着一块腐朽的骨头默哀了起来,这场面真有些滑稽。
然后他们把那根骨头装进了一个金光闪闪的盒子,在夕阳下迅速地离开了山谷。
你们别走啊――别走啊――
一具枯骨的呼唤是无法让人类听到的。
夜幕终于降临了,无边无际的夜色笼罩在荒芜的山谷中,一阵寒风吹过我的身体,将近五十年了,我第一次想流泪,可泪腺已经腐烂了几十年,我哭不出。
西面的天空,闪烁着几颗星星,我盯着那儿看,西面,再往西,穿过高山,穿过丘陵,穿过平原,渡过大海,在那儿,是我的中国。
中国,你把我忘了吗?
妈妈,你还记得我吗?
某夫妇当街而过,一只鸽子飞过天空,一泡鸽粪不偏不倚正巧落在太太肩上,太太急了,忙叫丈夫拿纸。丈夫抬头,见鸽子不讲卫生,到处拉屎,却不知妻子叫他拿纸干嘛,说:“叫我有啥办法,追上前去给它擦屁股呀!”
两个人在餐馆吃饭,桌上放着一杯热芥末。其中一个认为芥末是甜的,于是舀了满满一勺放进嘴里,立即泪如泉涌。不过,他紧闭嘴巴,没说一句话。他的朋友迷惑不解:“怎么?”“我想起了我父亲,就在20年前的今天,他上吊了。”他的朋友安慰了他一番,也舀了满满一勺芥末放进嘴里,骤然,泪水如流。第一位佯装地问:“怎么你也哭了?”“我在想你父亲上吊的时候,你为什么不上吊?”第二个答道。
KISS郝美丽:
Sorry,我把Miss拼成了Kiss,一不小心吻了你,实在对不起。
吾本良家子弟,正统少年,一向对美眉们保持一种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的高姿态,人送美名曰“孤傲太甚郎“;而至今日,竟难捺心中激情,夜秉孤灯,血饷蚊蝇,殚精竭虑,劳神伤思,给你写这封求爱信,唉,全是你害的。
古人云“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所以美人一定要笑,而且要笑得巧;美目一定要盼,四处顾盼,让周围所有的男人都觉得你是在看他。据我的观察,你的笑和盼都恰如其份地表明你美人的身份。按说,你笑你的,关我甚事?偏是老冲着我笑!你一笑便勾走了我的魂,唤去了我的魄,我的人坐在教室里,我的心早已溜出去和你的美目在跳舞,我的眼睛盯在课本上,我的神早已乘着你的巧笑去遨游。待到时光悄悄溜走,猛然醒悟,发觉课本没看,笔记没复习,单词也没背,呜呼,一事未成!惜乎悔之晚矣。我想,这是你害我的。所谓债有主,冤有头,我自然要向你讨还。于是,我不惜破坏“孤傲太甚郎“的美名,决定向你求爱,我追求你便是在向你讨债呀。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讲究才子配佳人我虽非才子,而你却是实在的佳人,照理本不该冒昧打扰。但又寻思自己还年青,也许将来能够成为才子也未可知,所以不妨暂时装一回准才子的头面,并且私下里认为准才子追求佳人也算不得唐突佳人了。古人又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是淑女,而且窈窕,而我一向以正人君子自居,理当求之。古人的话不可全听,也不可不听。
虽说我对你爱幕之情已久,讨债之心日盛,但始终未敢付诸行动。若非昨日再次邂逅佳人,今世情缘也许将随风逝去。彼时,你冲我嫣然一笑,忽又低首垂眉,擦肩而去,令人不禁想起最是那一低头的含羞,好象一支水仙花不胜凉风的娇柔的诗句来。其后,我回实验室看书,适逢一师第与女友在内卿卿我我,只好退出,在四牌楼找了一座。拿出书本,翻开笔记,却又禁不住回忆起刚才校园遇美记,一时浮想联翩,心弛神游,很快便臻化境,视眼前书本若无物。于是心里长叹一声:“罢,罢,罢,就让郝美丽再害我一次吧!”,你见到我这封信时便是见到你害我的最直接的罪证了。我想,你害我至深,欠我至多,我若再不对你采取行动,实在是枉为男人,徒作须眉,既对不住我自己,也对不住你,对不住你给我的那么多次醉人的巧笑。
倘若是;我有意摘花花不肯;,我也会很坦然,感情的事本就容不得半些勉强。只是你欠我的债恐怕是;归期遥遥无望日了。不还也罢,我本大度之人,绝非黄世仁之类的恶霸地主,有债必讨的。况且,我知道作女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女人欠了男人的债可以不还。
如果你觉得本人还有相识的意义,请于本周六晚7:00在鸳鸯池畔;“老卢茶馆”见面。提请美眉注意,沿途若有接待,纯属假冒,请自己乘1路车至科大站下,向内走200米即到。届时本人将上身着一绿色西装,下身穿一红色短裤,头戴一顶瓜皮小帽,脚蹬一双高腰马靴,左手持一本“情爱幽幽”,右手握一卷“女生天地”诸般特征,望牢记在心,切勿错认他人。另外,本人还将随身带去一包“PTG”。此物乃赛外特产,异域珍品,内含十八种维他命,二十四种微量元素,具有滋阴补阳,护肝健脾,舒经通络,活血化瘀,养颜美容,延年益寿之功效。长期食用,可令皮肤白里透红,与众不同。数量有限,欲尝从速,切勿坐失良机!
我想,象你这样美丽善良,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女孩,一定不会把我这封信透露给她人,更不会拿出去炫耀吧。我那所谓的一点点小小的脆弱的自尊心就全都握在你的手里了,希望你别损伤了它。多谢多谢。
此致
男人对女人最神圣最虔诚的敬礼!
另嘱:望单线联系,谨防暴露,慎之切切!
一位老翁在客人面前介绍他三个儿子。
他说:“大儿子是[上等人],因为他怕老婆;二儿子是[中等人],因为他敬老婆;三儿子是[下等人],因为他打老婆。”
客人忍不住问:“老翁是哪种人?”老翁说他是圣人,因为上中下全等来。
太太非常喜爱新买来的一对画眉鸟,那天清扫鸟笼,一不小心,雌的一只飞走了。先生安慰她:“我明天再买一只好了。”她马上反对说:“妻子刚刚离开,丈夫怎能立刻再娶!”
有个牧师病了,临时请了一位以其没完没了的讲道而闻名的牧师来代替他。当
他在讲坛上站定,发现包括唱诗班在内的一共只来了10个信徒时,心中颇为恼怒。
事后他向那教堂执事抱怨说:“来的人实在太少,难道事先没有通知说我要来么?”
“没有。”那执事回答说,“可能是消息泄露出去了。”
“明明,你的练习本是哪来的?”
“学校办公室没人时顺手拿了两本。”
“混帐东西,谁叫你偷的?我从办公室拿回来的还不够你用吗?”
眼睛蛇和大象约会,寒暄一番后说:“来就来吧,还牵这么大头猪,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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